天津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天津發布《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于11月15日實施。玻璃窯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制是10、50、200。詳情如下:前言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保護生態環境,改善天津市環境空氣質量,促進平板玻璃工
2021-11-23 11:352208人閱讀2025-07-2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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