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新政規定
今后6.8米車最多裝10噸,9.6米車(前四后四裝14噸,前四后八裝18噸),13米半掛車最多裝32.5噸!(那種40噸,4.5米高整車的年代將一去不復返)。重要通知9月21號起,13米半掛車減噸,總重不得超49噸,總高不得超4米!運費必定大幅上調,原來總重(55T)-車皮(16.5T)=實際載重(38.5T),以100元/噸為例,運費為3850元/車,現在運費總金額不變,實際載重為:【總重(49T)-車皮(16.5)】*4/4.5=實際載重(28.8T),運費單價為3850元÷28.8T=133.6元。運費單價上調33.6%左右。再加相應增加的稅金,運價起碼漲35%。
運輸新要求
統一車貨總重限值認定標準自2016年9月21日起,對于公路貨運車輛,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并據此進行檢查和執法,其中,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將車輛及企業違法信息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依法實施懲戒調整和統一執法標準,嚴格規范執法程序,堅決杜絕隨意提高或降低治超執法標準以及亂收費亂罰款、只罰款不卸載、內外勾結、徇私枉法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媒體曝光和群眾投訴、舉報的違法違規執法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規提出物流運價增加35%,這無疑讓不少玻璃深加工企業雪上加霜。然而,新規的出臺能否改變貨車司機“不超不掙錢”的怪圈?能否從源頭上改變貨車行業超載超限的問題?我們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