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紛紛出臺相關政策,明確了清退鋼鐵、平板玻璃等落后產能的底線時間。

天津
根據相關任務安排,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2020年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將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造紙等行業為重點,嚴格按照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有序推進,通過完善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不符合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等質量方面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產能過剩矛盾得到緩解,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預計將在11月15日前完成總結驗收。
工作任務:對質量方面退出的落后產能進行排查,加強執法檢查。主要包括:加強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生產狀況和生產條件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鋼鐵、水泥產品無證生產違法行為;對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依法予以查處;對因工藝裝備落后、環保和能耗不達標被依法關停的企業,按規定注銷生產許可證;在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公示平臺上公示處罰企業名單等內容。
5月底前為部署階段。各區市場監管局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造紙等行業為重點,對相關生產企業進行調查摸底,并按照工作任務和分工,明確年度工作任務目標,制定工作方案,細化檢查計劃、時間節點及工作措施。
10月底前為落實階段。強化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各區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要嚴厲打擊鋼鐵、水泥產品無證生產違法行為;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
11月底前為總結驗收階段。各有關部門、各區市場監管局將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造紙等重點行業依法關閉退出的企業、設備及產能和執法監管等相關情況,形成工作報告并于11月15日前報送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匯總工作情況報市淘汰落后產能和取締“地條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牽頭做好考核驗收工作。

山西
日前,《山西省2020年度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印發,明確了生態環境部門工作任務。
方案要求,要以鋼鐵、煤炭、電力、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造紙、印染等行業為重點,通過落實部門聯動和地方責任,構建多標準、多部門、多渠道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明確標準、嚴格執法,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即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產業結構逐步優化。同時,明確了生態環境部門的工作任務。
任務落實方面,從即日起到11月20日,要利用環保標準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依法處理環境違法行為。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進一步擴大自動監控監管范圍。嚴格執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不得無證排污。對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依法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并在相關門戶網站上公布相關企業名單。嚴把項目環保準入,對列入淘汰落后產能行業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嚴格排污許可管理,督促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對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落后產品,堅決不予發證;嚴打環境違法行為,重點加強鑄造行業的環保執法,倒逼不達標企業淘汰落后產能。

山東
日前,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發布關于印發《2020年山東省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工作目標以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通過完善能耗、環保、質量、技術、安全綜合標準體系,實施綜合標準評價,并嚴格常態化執法,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以上即為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產能過剩矛盾得到緩解,環境質量得到改善,技術水平得到提高,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
4月~11月,為發布實施階段。山東省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和工作分工,對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5個重點行業,實施綜合標準評價,并嚴格常態化執法,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
2020年12月,為總結整理階段。山東省有關部門將2020年度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依法關閉退出的企業、設備和產能情況,函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計入當年落后產能退出情況。
2021年1月,為上報公告階段。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匯總2020年度落后產能退出情況,會同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報經省政府同意后,報國家有關部委,并在門戶網站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廈門、福州、漳州
以鋼鐵、煤炭、煤電、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各縣(市)、區可結合本地發展實際和結構調整需要擴大行業范圍),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質量、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能耗方面。嚴格執行節約能源相關法律法規,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提請屬地政府依法關停退出。
質量方面。全面調查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生產狀況和生產條件,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為;對因工藝裝備落后、環保和能耗不達標被依法關停的企業,按規定上報發證機關注銷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經復查不合格的,按法律法規規定逐級上報至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告產品質量經復查不合格的企業名單。
安全方面。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責令限期整改或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的,經信部門應配合安監部門提請有批準權限的政府按程序予以關停退出,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吊銷其相關證照。
技術方面。按照有關產業政策規定,淘汰相關工藝技術裝備,須拆除相應主體設備。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對相應主體設備斷水、斷電,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生產線),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產,同時在政府或部門網站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并限時拆除。
于今年12月底前督促企業全部拆除列入年度淘汰計劃的落后產能主體設備、生產線,使其不能恢復生產,并確保落后產能不向其他地區轉移;市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組織完成對所有淘汰落后產能項目的現場檢查和考核驗收,并逐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收集整理并保存好落后產能項目拆除前、中、后影像及議定相關資料,以備檢查;已完成的落后產能退出的企業名單在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并報省工信廳。

廣東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要求,廣東省印發了《2020年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
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我省煤炭行業已整體退出,不再列入),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落實部門聯動和地方責任,深入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工作機制,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
部署階段(3-4月):4月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行業為重點(各地可結合本地區產業發展實際和結構調整需要,擴大行業范圍),研究制定本地工作計劃,明確年度重點任務、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抄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執法監管階段(全年):聚焦重點行業加強執法監督檢查,通過依法關停、停業、關閉、取締整個企業,或采取斷電、斷水,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等措施淘汰相關主體設備(生產線),使相應產能不再投入生產。要按規定做好落后產能退出的驗收、公告和檔案保存工作。對未按期完成落后產能退出的企業,由相關部門將有關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在“信用中國”網站等平臺公布,在土地供應、資金支持、稅收管理、生產許可、安全許可、債券發行、融資授信、政府采購、公共工程建設項目投標等方面,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
總結階段(6月、12月到次年1月):
2020年6月前、12月前,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廳、能源局等部門要將各自負責領域內的依法關閉退出的企業、設備及產能情況反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主動聯系,共享年度落后產能退出企業、設備及產能情況。
2021年1月5日前,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將2020年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總結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于2021年1月底前將2020年全省落后產能退出情況匯總,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