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3月4日消息,據Patently Apple報道,美國專利商標局每周通常會發布30-40項來自蘋果的延續性專利,這些專利通常是對現有專利的擴展或更新,添加新的專利權利要求。

本周,蘋果的一項酷炫專利更新了20項權利要求,該專利描述了一種全新的全玻璃iMac外形設計。這項發明有可能徹底改變iMac的設計,目前尚不清楚蘋果是否愿意突破“保守”的設計理念,但他們持續更新這項發明至少讓我們看到了希望。
此外,Patently Apple還發現了一些之前未提到的全玻璃iMac的潛在功能。第一個新功能可見于蘋果的專利圖5,展示了玻璃iMac可能提供一個完整的背面副屏。

IT之家注意到,蘋果并未透露此功能的具體用途,或許是方便兩個人同時使用同一臺iMac進行協作,也或許是為了支持雙人對戰的賽車或戰爭游戲。
其中前四項新的專利權利要求摘要如下:
第一權利要求:一種電子設備,包括:玻璃外殼主體,其包括:定義顯示區域的上部區域;定義輸入區域的下部區域;以及連接上部區域和下部區域的過渡區域,該過渡區域定義了由上部區域、下部區域和過渡區域定義的連續表面的部分;耦合到玻璃外殼主體并配置在顯示區域提供圖形輸出的顯示器;耦合到玻璃外殼主體并配置在輸入區域檢測輸入的輸入設備;以及耦合到玻璃外殼主體并配置支撐玻璃外殼主體的支撐結構。

第二權利要求:根據權利要求1的電子設備,其中:上部區域定義連續表面的第一平面區域;下部區域定義連續表面的第二平面區域;過渡區域定義連續表面的凹面曲線區域。
第三權利要求:根據權利要求1的電子設備,其中玻璃外殼主體是一整塊玻璃。
第四權利要求:根據權利要求1的電子設備,其中:玻璃外殼主體定義與連續表面相對的背面;顯示器耦合到背面。

隨著蘋果叫停耗資100億美元的“泰坦計劃”(汽車項目),他們或許可以將精力重新放在新款玻璃iMac、混合型iPad-筆記本電腦、帶攝像頭和顯示屏的增強型HomePod、以更合理的價格推出更高端的Vision Pro等項目上,這些項目可能會讓蘋果的忠實用戶群更感興趣。畢竟,售價10萬美元以上的電動智能汽車似乎瞄準的是精英市場,這與蘋果最初“為普通人制造電腦”的口號相去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