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山西省印發了《關于印發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通知明確了為達到山西省環境質量要求,2018-2020年三年時間的整體規劃,主要有以下幾點:
加大產業布局調整力度
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推動實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工程;重點區域城市鋼鐵企業要切實采取徹底關停、轉型發展、就地改造、域外搬遷等方式,推動轉型升級。2018年底前,11個設區市政府制定相應專項工作方案,并向社會公開。重點區域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確的退城企業,要明確時間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產。從2019年1月1日起,位于設區市建成范圍內的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業大氣污染物可排放總量在上年基礎上定向逐年遞減。
嚴控“兩高”行業產能
嚴格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
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
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電力(燃煤以外)、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現有企業及再用鍋爐執行相應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40%的焦化企業改造,2019年10月1日前現有焦化企業全部改造完成,鋼鐵企業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