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3日下午4點,洛陽市環保局對管控期間未落實管控措施的企業進行約談。
洛陽市于11月8日、11月10日、11月13日先后啟動了污染天氣輕中度、黃色、橙色預警響應,要求涉氣企業采取強制性減排措施,減少空氣污染。
但通過用電量和排放量核查,洛玻集團洛陽龍昊玻璃有限公司、河南龍泉金亨電力有限公司、洛陽伊川龍泉坑口自備發電有限公司、洛陽龍泉天松碳素有限公司和洛陽豫港龍泉鋁業有限公司5家企業在管控期間未落實管控措施,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
會議要求,各單位要充分認清我市空氣質量改善和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嚴峻形勢,切實履行企業主體責任,真正把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停爐、停線上、落實到污染物減排上,對連續型生產企業要按規定落實錯峰運輸、通過加嚴排放限值、降低負荷、減少投料量等措施實現減排,對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期間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企業將嚴肅查處并公開曝光。
各縣(市)環保局、城市區環保分局分管應急管控的副局長和相關企業負責人參會。